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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18 10:00:0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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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工作导向,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我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新时代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支部学习会、专题宣讲会等集体学习以及党员干部自学活动,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落实党组会和机关党委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多措并举抓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层层抓落实。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制定印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找准法治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责任传导到具体科室,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全面完成。四是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墙,逐层设置与所在楼层主要科室业务相结合的法律知识或法治精神语录;利用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公众大厅悬挂横幅标语、放置宣传画报、滚动播放LED等方式,结合不同时间节点,进行热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党员活动室设立阅览角,补充依法治国重大方针政策论述、宪法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建筑类保障和改善民生法规教育书籍供党员干部职工阅览。

二、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动全局把依法治市工作与住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贯彻、研究审议法治相关议题10次。二是印发了《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和导向作用,带头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动员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及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学习,覆盖全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约230人,确保参与率、优秀率双达标。三是全面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制定《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迎接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评、特色普法、迎评备检各项工作,取得2023年度市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优秀”的成绩。

三、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前置审查制度对制发的涉及重大民生、重大决策、重要行业政策等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严格把关,2023年度以来我局与法律顾问合作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审查意见、非诉服务约60,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依托门户网站、广东政务网站等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执法公示平台等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100余宗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等牵头单位联合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2宗行政检查。四是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本年度组织10名新入职、新调入等符合申领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综合执法考试。加强法治培训教育。邀请法律顾问、普法团专家,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丰富执法理论,提高执法水平。

、多管齐下,法治教育与业务提升相结合

一是突出宪法、民法典的宣传。依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平台,积极组织全市住建部门3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重点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的民法典条文,让“学法守法”“知法懂法”成为行业特色。二是多渠道提升法治意识。通过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等栏目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制作《房屋装修“八不准”》短视频,运用抖音、视频号等流行媒介推广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知识,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执法环境。三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设置了标准化、规范化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分配、房地产预售等群众关心领域的信息专栏,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2023办理依申请公开件60公开公示各类政务信息150余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领域的观摩活动2次。

、依法履职深化住建领域依法治理

(一)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加大对安全风险管控、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违法违规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指导。今年以来共开展督导检查56次,抽查建筑工地8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3份、执法建议书18份。二是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印发《河源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专班领导、专班运行、定期调度、督查考核、信息报送、通报总结、约谈督办等七大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三是持续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制作《房屋装修“八不准”》动漫宣传片和《危险房屋识别手册》《房屋装修“八不准”》宣传图片3000份。目前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二)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印发《关于整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通报房地产领域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以案促改、以案讲法,加大《关于商品房交易风险的提示》宣传力度,增强购房者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能力。在建工程抵押和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资金实行联动管理,签订《河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提供预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凭证。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深化摸底排查,建立我市楼盘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妥善化解一批逾期难交付楼盘。

(三)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有效处置房屋市政工程欠薪案件,保障建筑工地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库。

(四)科学推进城乡建设提质升级。一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市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做好城市更新二是统筹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推进典型镇建设重点攻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公厕建设管理、“六乱”治理等任务,优化供水、交通、通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做优人居环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街镇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良性发展,促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创新法治新举措,着力多元化解各层级风险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以社会公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对房地产、建筑市场等方面出现重大矛盾纠纷、疑难案件行分析研判、集体会商、专项会诊,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早状态。目前已联合市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挂牌设立市住建领域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把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良性互动引导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二)建立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联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联合制定了《河源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河源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办理联动机制(试行)》,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机制,形成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合力,进一步联手提升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法治水平。

建立基层普法阵地。依托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绿色建筑、历史建筑、物业小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基层单位(点),在全建立基层线下普法阵地常态化持续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并加强普法阵地的管理。目前已注册10家基层普法阵地,发布各类普法信息5条。

、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机关及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不够多样化和实用化,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学校、工地等延伸。行政执法的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需再提高,非现场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两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使用率、熟练度不足。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统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县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在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并推广经验做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提高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运用好省住建系统“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品牌,继续抓好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普法宣传,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