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方式 |
责任单位 |
普法时限 |
1 |
制定并印发《河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2022年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 |
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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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
4-6月 |
2 |
配合协助省住建厅开展“民法为民粤建越美”2022年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
局机关、各县区住建局、行业协会等从业人员 |
张贴宣传海报、线上法律知识答题、参与“普法大篷车”、企业法治文化大赛等系列活动 |
法规科 |
3 |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
全局干部职工 |
线上学习、线上考试 |
法规科 |
4 |
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月”,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全市住建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业从业人员 |
现场宣传进企业、进工地;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等形式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
7-9月 |
5 |
结合我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组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重点宣贯学习《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 |
全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员 |
专题会议、培训、网站宣传 |
科技节能科 |
6 |
结合“质量月”“安全月”,开展有关勘察设计、工程发承包、招标投标行为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造价法规宣传学习,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
各级监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 |
现场宣讲;清理、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灵活运用诚信平台和良好不良行为记分规则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7 |
重点宣贯学习《民法典》等专业领域修订的法律法规。 |
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 |
线上课程学习、专题讲座培训 |
法规科 |
8 |
重点宣贯学习《广东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全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员 |
培训、会议 |
村镇建设科 |
9 |
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秩序宣贯,重点宣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房地产、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 |
线下活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 |
房地产监管科 |
10-12月 |
10 |
党的二十大重要论述。 |
全体干部职工 |
专题会议、网上宣传 |
办公室 |
11 |
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政策宣传。 |
社会公众 |
线上宣传(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进保障房社区活动);修订、更新、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 |
住房保障科 |
12 |
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
全体干部职工 |
现场旁听、网络直播 |
法规科 |
13 |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执法案卷的检查。 |
局机关各科室 |
现场检查、案卷抽查、座谈会 |
法规科 |
14 |
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全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
宣传专栏、讲座、线下活动 |
法规科 |
15 |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
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 |
集中学习、自学;党课 |
办公室 |
全年 |
16 |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
局领导及全体党员干部 |
“学习强国”平台、学法考试系统、“河源司法行政”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学习、专题会议、专题辅导 |
机关党办 |
17 |
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 |
局机关申(换)领执法证人员 |
网上考试 |
法规科 |
18 |
宣贯《信访工作条例》 |
全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 |
集中学习、自学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