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张登英,徐智敏,阮少光,姜玉华,姚家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我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具体要求,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重要工作举措,也是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的题中之义。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一、建设情况
经过努力,全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9年6月,我市95个乡镇中,有37个乡镇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合计处理能力36.795万吨/日,建成率为38.9%,剩余58个乡镇中,有32个乡镇正在动工建设;全市1251个行政村中,有272个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22座,建成率为21.7%,有221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动工建设;全市1761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中,有1100个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完成率为62.5%,有1087个自然村完成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完成率为61.7%,有546个自然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率为31%。各县区进展情况如下:
(一)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方面。源城区已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9座,有2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江东新区已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2座,有7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东源县已建成镇级设施12座、村级设施32座,有2座镇级、20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和平县已建成镇级设施11座、村级设施26座,有2座镇级、58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龙川县已建成镇级设施1座、村级设施10座,有20座镇级、37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紫金县已建成镇级设施2座、村级设施187座,有4座镇级、56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连平县已建成镇级设施3座、村级设施58座,有2座镇级、41座村级设施动工建设。目前我市五县主要采取PPP模式整县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县项目均已动工建设。
(二)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源城区54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30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32个,有30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东源县356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189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168个,有15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和平县271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252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252个,有192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龙川县317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11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11个,有11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紫金县303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303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290个,有290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连平县434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293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312个,有8个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江东新区26个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雨污分流的22个,完成污水排放收集的22个。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考核督查。为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市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县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目标责任考核,并开展工作调研、督导。
(二)开展工作约谈。为督促各县区加快推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8月21日,时任副市长边立明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对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政府和江东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研究推进整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贫困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三)召开现场推进会。市领导高度重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任市长叶梅芬同志分别于2018年11月1日在和平县、2019年4月17日在紫金县主持召开了全市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会,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提出了部署要求。
(四)发出督办文件信函。市政府于2018年9月对东源、紫金、连平发出关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督查通知书》,时任市长叶梅芬同志于2018年12月给各县(区)书记、县(区)长发出督办信,督促各县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五)加大资金投入。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以奖促减”奖励资金、新丰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专项资金、江河湖海国土整治专项资金及市财政支持,全市共投入约10亿多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六)简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报建程序。为解决农村环保设施“落地难”问题,我市要求各县区加强专题研究,优化缩短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如紫金县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指定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县领导牵头负责,县环保、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派出专人对接,主动靠前服务,实行联评联审机制,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方面优先给予审批。对投资额低于400万元的项目,由业主单位(镇、村)采取直接邀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从入库单位中快速选取确定设计、施工单位。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县发改、环保、住建、财政等部门以最短的时限完成审批,如在财政评审方面,要求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财审结果报告。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中标企业投入资金、技术力量不足。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一些大型企业投标抢标积极,但中标后对项目不够重视、推进不力、对项目的建设安排预见性不强,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动工建设,推进缓慢。一是中标企业项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到位不及时;二是中标企业技术力量配备不足,无法满足推进项目开展要求;三是中标企业融资困难,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二)建设运营资金不足。我市各级财政基础薄弱,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限,即使采用PPP模式整体打包后投资额仍然较大,少则五六亿,多则十几亿,县、区政府每年付费高达1个亿左右,地方政府财政实际承受能力不足。
(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难度大。我市农村属于山地、丘陵地形,地势高低不平,村民大部分分散居住,管网建设工程量大、难度大,污水难以全面收集;我市农村“空心村”现象严重,很大一部分村庄的青壮年都进入城市打工,留守人口都是老人小孩,污水产生量小,不足以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受资金不足及征地难度大等因素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督促县区加强对项目中标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项目中标企业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妥善解决履约相关问题,确保资金、技术力量到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指导县区科学合理选择污水收集模式、建设路径及处理工艺,解决村镇污水收集难、建设难的问题。要根据乡镇、村人口数量、地形地貌、发展规划、经济状况等特点,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按“优先纳入城镇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集中式为主分散式为辅”的原则,对靠近城镇的农村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人口规模较大、居民比较集中的农村优先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人口规模较小、居民比较分散的农村考虑采用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稳定达标、高效耐用、经济实用、管理简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人工湿地、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接触氧化等工艺。同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氛围。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指导协助各县区(管委会)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政策,充分利用好省级污水设施基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破除资金制约瓶颈;积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兼顾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健全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启动、建设和运营提供支持。
(四)加强督查考核。定期开展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专项检查,对于进展缓慢的县区,建议市政府采取通报、约谈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领导等措施;将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有关政策,为老百姓办好实事。感谢你们对我市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