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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首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10:16: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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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贯彻“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要求,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捷度,根据《河源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自2023年11月1日起,不受市、区、县地域限制,实施单位缴存登记、离休退休提取等10项首批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首批“全市通办”服务事项

  首批实施“全市通办”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单位缴存登记业务、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开具单位缴存证明、离休退休提取、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等10项。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全市通办”业务的,可通过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小程序、粤省事、“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

  (二)线下办理

  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全市通办”业务的,可在全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相应业务窗口办理,不受缴存所在管理部限制,由业务受理管理部完成业务初审、复核及审批全流程。(河源市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办理网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河源市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办理网点及咨询电话.pdf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