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向住房所在地或缴存所在地管理部申请。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