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个人授权功能的通知
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异地公积金贷款信息、异地贷款回执),我中心于2019年11月底接入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为确保运用广东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办理业务时个人信息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上线运行省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个人授权功能的通知》(粤建金函[2021]95号)有关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各缴存职工在我中心办理相关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时,需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微信小程序上搜索“广东公积金”)授权我中心通过平台查询与业务相关的个人信息。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