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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公示”目录
发布日期:2020-07-20 08:59:2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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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
行政相对人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
行政许可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三十七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