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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1 11:45:1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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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目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给出明确的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引,有效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权益,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解决阶段性困难。

  二、政策解读

  (一)如何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生存发展状态关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与水平;企业同时也是容纳社会就业的主体,其生存与发展状况关系千家万户的就业与生活。公积金缴存是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的重要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阶段性缓缴、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停缴的举措,让企业减轻负担,这对企业稳岗复产、纾危解困具有积极意义与作用,这也是出台政策的初衷。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与职工的双边义务,降比、缓缴或停缴的政策,也有利于减轻职工个人当期缴存负担,增加现金收入占比。

  (二)如何选择缓缴、降比、停缴的情形?

  因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降比或停缴的企业,包括各类企业,无所有制区分。缓缴、降比或停缴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选择。

  企业在提出缓缴、降比或停缴公积金申请时,要综合评估受疫情影响程度,统筹好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关系,尽量减少对职工权益的影响。一般首选缓缴,其次选择降低缴存比例,且降低比例的程度要与企业困难大小相匹配;困难特别大的企业,可申请停缴。

  (三)企业申请缓缴、降比、停缴的要件材料?

  1.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在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3类材料申请办理;

  (1)《河源市疫情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1);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为准);

  (3)缓缴和补缴方案。缓缴的方案,应由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明确是双方同时缓缴,还是职工个人继续缴存,同时缓缴的对职工个人的部分,应当明确处理方式;补缴方案应当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以及缓缴期满后要及时补缴。

  2.申请住房公积金降比或停缴的。经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并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5类材料申请办理;

  (1)《河源市疫情期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件2);

  (2)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证明;

  (3)决议书及表决签名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①未成立工会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职工大会决议需经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并签字确认通过。

  ②已成立工会的单位,除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外,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为有效,所作出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半数职工代表同意并签字确认通过。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还需提交职工代表选举文件,决议书及表决签名表需加盖工会公章并经工会负责人签名。

  (4)决议书公示材料

  ①决议公告(决议需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或以上);

  ②单位内公示的现场照片。(照片应能清晰看到公示内容、能看出公示地点的全景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为准)。

  (四)如何了解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可通过可咨询12345(河源市政府热线平台),查询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五)如何把握降比、缓缴或停缴的时限要求?

  企业最迟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河源市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企业申请降比、缓缴或停缴的期限,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具体期限由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确定。已缴存的月份不作调整。

  (六)如何把握降比、缓缴的基数?

  企业一般应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

  (七)如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企业经办人员可在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河源市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八)如何把握缓缴、停缴期内职工个人可继续正常缴存?

  企业申请缓缴、停缴期间,允许职工按照缓缴、停缴前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继续缴存个人部分的公积金。办理方式仍然由企业代扣代缴,并由企业经办人员到现场办理,通过按月补缴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完成个人缴存。

  (九)缓缴、降比、停缴期满后如何处理?

  申请缓缴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缓缴之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补缴。

  申请降比的企业在期满后应恢复至缴存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无须补缴降比期间的部分。

  申请缓缴、降比的企业在期满后,若企业经营状况仍未好转,需要继续缓缴或降比的,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规定的程序,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并提供近2年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停缴的企业在期满后的次月应恢复至缴存前的正常缴存基数和比例,无须补缴停缴期间的部分。

  (十)多长时间能够知道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结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受疫情影响需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如申请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可审结。

  (十一)单位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或停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结果?

  通过电子邮件(推荐)、自行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或快递获取。

  (十二)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会受影响?

  (一)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含)前申请的,无论单位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均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申请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1.职工申请时,单位已办理阶段性缓缴或停缴手续的,经批准后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职工申请时,单位未办理阶段性缓缴或停缴手续的,不认定为连续缴存。

  (十三)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包括哪些?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包括四类人员:

  1.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

  2.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人员;

  3.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人员;

  4.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职工。

  (十四)受疫情影响的职工未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如何处理?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职工,在2020年1月23日(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本人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所在单位证明或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证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影响缴存职工办理后续住房公积金业务。上述职工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提起申请的,不再处理。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还全部欠款。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以下3类: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贷款职工。在申请时需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诊疗单、住院单、化验单等相关证明。

  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贷款职工。在申请时需提交街道办或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贷款职工。在申请时需提交所在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职工。在申请时需提交所在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工资流水证明。

  (十五)受疫情影响,缴存人未能及时办理提取、贷款业务的,如何解决?

  可延期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