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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16:53:1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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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实施,我中心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完成外聘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工作。正式聘任广东巨门律师事务所为我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服务团队

  (一)聘任单位名称

  广东巨门律师事务所,位于河源市源城区大同南路与建设大道西交叉口东60米,负责人:朱敏 。

  (二)服务团队

  由该所组建专业律师组成的专属服务团队,团队成员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熟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住房公积金领域法律法规及党政机关工作规则,能够满足我单位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二、聘任期限

  聘任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8年10月26日,期限为3年。

  三、服务内容

  协助我中心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特定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加项目谈判,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准备与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草拟、修改、审查在生产、经营、管理、对外活动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协助建章立制和合同管理,规范中心常用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中心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就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协商、调解和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就逾期贷款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就中心的执法文书、执法行为及阶段提供法律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中心涉及专项政策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行政法律事务、重大项目、改制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免费代理中心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另行委托,代理中心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案件;协助审查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或非规范性文件,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我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特此公告。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