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款压力,经研究,自2025年9月1日起,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已办理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可采取顺位抵押方式申请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附件:河源市住房公积金顺位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指南.pdf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 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