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交易、虚构材料、伪造合同……看似“快速提现”的捷径背后,暗藏巨大风险!近期,多地频发利用虚假材料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案例,涉事者不仅需全额退回资金,更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本期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广大缴存职工合法使用公积金,切莫因小失大!
案例回顾
案例一:虚假购房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甲、乙、丙、丁等四人先后购买同一套住房,四人均在购买房产后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材料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成功提取后向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并短期内通过中介将该套房产卖出。从购买该房屋开始计算至出售该房屋结束,甲、乙、丙、丁四人分别持有该套房产的时间仅一至二个月。甲某等人以短期内买卖房屋的形式,掩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非法目的,此行为扰乱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违反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
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规定,认定甲、乙、丙、丁四人以虚构住房消费行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责令当事人退回违规提取的资金,并自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之日起5年内,限制相关人申请公积金提取、贷款。对没有按时退回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以上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公积金中心已向公安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案例二: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陈某是一名国企职工,眼见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越来越多,便想取出来用于日常花销,可是不符合提取条件,于是便与社会上一些不良中介一拍即合,想出一个“歪招”,通过向中介人员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由中介人员提供伪造的结婚证、不动产权证等国家机关的证件等材料,以购买二手自住房的名义提取了住房公积金8.3万元。经调查取证,查实陈某提供的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均属伪造,在确凿的证据前,陈某也向执法人员承认支付了高额的手续费,由中介人员协助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事实。
当地公积金中心依规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但陈某拒不退还所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遂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非诉审查,法院认为公积金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依法准予强制执行,向陈某追缴所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因为陈某拒不履行法院裁判,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出行也受到限制。
郑重警示
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使用,利用频繁买卖房屋骗提套取、伪造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属于违法违纪行为,最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一定要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承担严重后果,一旦触犯法律,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