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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1:32:2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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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762-38852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公积金中心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真实反映我中心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特色亮点,致力于提升公积金领域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条,“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4条,“河源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办结1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与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严谨、规范,把好信息源头关。二是对各类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留痕,以便后续查阅与统计分析。三是定期监测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等情况,定期排查处理过期信息,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河源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等平台,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年报、政策调整、惠民措施、工作动态等信息,持续加大对新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力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成立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综合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准确性、保密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二是采取日常监督形式,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防网络黑客攻击,保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果 

他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他 

总计

果 

果 

他 

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不够规范。 

  下一步,中心将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立足点,扩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品质和效率;完善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提升申请答复办理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中心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