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中心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反馈会议当天,中心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要求和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组织保障,夯实整改责任。中心党总支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长、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成员具体落实部门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确保巡察整改部署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中心党总支逐条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行动、即知即改;对需要长期推动解决的问题,加强统筹、持续发力,逐步推进解决,定期跟踪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履行职能责任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学习重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力和水平。
2.履职担当作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一是加大缴存扩面力度。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工作机制和季度任务完成通报制,制定缴存扩面方案,明确缴存扩面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推进缴存扩面工作,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二是压实业务承办银行责任。发挥评估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业务承办银行扩面建缴责任,更好发挥承办银行作用。三是积极落实公积金使用政策。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落实应提尽提要求,发挥组合贷款的作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一是开展资金运行风险分析监测。制定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工作方案,每月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分析报告》,开展资金运行风险分析监测,保障资金安全。二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在保障提取和贷款的基础上,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三是开展贷款清收专项行动。依法通过各种催收方式,深入开展贷款清收专项行动,降低贷款逾期率。
4.加大违规提取治理,防范资金风险。一是开展骗提追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骗提住房公积金案件。二是通报典型案例。通过“河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骗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是积极防范骗提行为。加强部门联动,与人民银行征信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信息共享,与住建部门建立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联动核查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防范骗提行为。
5.压实意识形态责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升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三是开展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分析,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积极主动为民服务方面
1.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窗口服务流程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依法妥善处置职工诉求。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妥善处置缴存职工反映的住房公积金相关诉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业务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线上和线下、业务培训和案例交流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强化贷后管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明确业务承办银行逾期贷款催收职责,发挥承办银行逾期贷款催收作用。二是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建立逾期贷款催收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承办银行和管理部联动机制,通过有效途径加大逾期贷款催收。三是开展贷款抵押物清查专项行动。分批核查尚未结清贷款的抵押物,及时做好转为现售楼盘的预抵押转抵押工作,防范抵押物流失风险。四是建立逾期贷款诉讼催收机制。制定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诉讼追收工作流程,加强与业务承办银行、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加快逾期贷款案件审理、执行。
3.强化内审稽核,防范资金安全风险。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业务内审稽核和专项稽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具,每季度对重点业务进行常规稽核,对异常情况和存疑情况及时核查整改;组织对外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专项稽查,加大稽查监督力度,防范资金风险。二是建立稽核问题落实督办机制。建立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明确稽查问题整改反馈流程,建立稽查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作用,防范化解业务和资金风险。
4.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一是加强财经法规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提高财务知识和技能水平。二是加强物业服务管理。通过日常抽查、定时考核、随机约谈等方式,督促物业管理机构依约履职,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三是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经费集中报账机制,各县(区)管理部均设立报账员。
(三)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选人用人方面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申请设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务培训。通过专题学习、现场教育等方式,组织中心各党支部书记培训,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一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检查指导。自2022年始,中心党总支每季度对所属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3.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印发工作要点,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谈话。通过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做到管理部部长、重要岗位人员谈话的全覆盖。四是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在重要节假日前推送廉洁提醒短信,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选好配强班子,优化队伍结构。二是鼓励干部通过在职教育或培训提升学历和能力,分期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5.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学习。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对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干部选拔“回头看”。对干部选拔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三是规范干部选拔记录。全程规范干部考察各个环节,形成详实完整的会议记录。
(四)关于落实上一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意识形态监测、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强化网络和突发舆情舆论事件应急处置。二是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清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建立党总支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总支委员深入挂点党支部开展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等,帮助党支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中心党总支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住房保障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效。
(二)加强党的领导,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积极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制度,完善内审稽核机制,防范骗提骗贷行为。规范资金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防范资金风险,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保障能力。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基础。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纪律防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主动谋划干部队伍发展,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联系电话:0762-3885223;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340号;电子邮箱:hygjj@163.com。
中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