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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河源将分配使用598套公租房
发布日期:2018-05-21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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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解决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今年将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建成棚户区224套住房改造,分配使用598套公租房。

据介绍,今年我市要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全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224套目标任务,其中,和平县44套,龙川县80套,连平县100套。根据《2018年河源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棚户区住房改造建设项目要在第一季度完成地下车库和二层楼面建设;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建设20%以上工程量;第三季度完成项目主体封顶,达到工程量60%以上;10月底前完成主体内外装修,达到基本建成。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明确时间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要对区域内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台账,确保按时达到基本建成标准。

在今年年底前,我市要确保完成全市列入中央和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使用598套目标任务,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使用率达95%以上。其中,市直197套,源城区205套,东源县44套,和平县46套,龙川县37套,连平县69套。按照时间进度,第一季度要制订工作方案,第二、第三季度要完成调查核实、公示,第四季度就要全面完成公租房分配。

方案要求,各县区要切实加快公租房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尽快交付使用;要切实加大分配工作力度,尽快完善公租房的保障范围,明确准入条件,努力扩大保障范围,切实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要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加快分配使用工作,确保分配使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