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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6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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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区长安中路340号金安小区一栋;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5223)。

一、概述

2014年,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树立办事高效、行为规范、群众满意的政府服务机关形象为目标,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自身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成了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中心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范围,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使政府公开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改办、市住保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加强载体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对河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河源市住房保障网进行了升级更新,突出了“宣传、服务、咨询和交流”四大功能,开辟政务信息公开新渠道,并与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对接,及时在网站发布信息,满足了市民查询信息、了解住房保障政策的需要,密切了中心与广大职工的互动关系,促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二是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省住建厅住房保障系统实现信息对接,新增了保障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和房改房信息查询等功能。三是利用网站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住房保障内容,方便办事职工了解最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使广大职工能有更多的方式获取政务信息,切实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2014年,中心继续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一是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和整理等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目录,认真做好了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汇编成册,收录群众最关心的住房保障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住房保障工作政策、办事流程以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资料,并做好定期更新和资料查阅登记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日常性重要工作贯彻全年工作始终三是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中心主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公告公示5条,业务工作信息9条,办事流程4条。

(二)在市中心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8条,其中,行政审批事项信息15条,相关法律规章5条,公告公示5条,业务工作信息9条,办事流程4条。同时,公开了内设机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共播发关于我中心新闻信8条,主要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方面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接受公众政府信息咨询约600余次,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方面的规定和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的问题,均通过现场答复或电话告知或信函等方式给予回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支出。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然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中心将采取以下两个方面措施改进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重要信息及时公开,一般信息尽快公开”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做好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

二是继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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