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合计金额。
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超过1000元的每月最高提取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