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常见问题 > 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4-01-16 10:01:0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合计金额。

租住住房的,月租金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超过1000元的每月最高提取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