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1997]财税字)144号)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