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繁
|
无障碍阅读
|
关怀版
首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走进河源
政民互动
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常见问题
>
贷款
借款人婚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内结婚,其配偶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日期:2024-04-01 14:43:1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默认
】 分享
微信扫一扫:分享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不可以。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贷款期内不能重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使用两笔公积金贷款。只有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偿清的情况下,借款人及其配偶方能再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