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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安监〔2016〕27号
发布日期:2016-04-26 09:09:4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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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为切实抓好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现将《河源市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要点等七个方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 




河源市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全社会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要点

(一)根据有关单位职能情况,及时调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及人员。

(二)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安排,有序推进2016年度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抓好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重点攻坚工作回头看并部署开展2016年重点攻坚工作。

(四)着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协调督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研究出实招、使硬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

(五)根据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领域情况,协调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行业监管重大问题。

(七)组织研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规范。

(八)年度组织两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适时参与有关行业专项督查。

(九)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每个季度市政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十)进一步强化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报告审核工作。

(十一)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

(十二)组织协调进一步强化事故预警工作。

(十三)大力推进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并强化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组织综合监管、重点工作落实等专题调研活动。

(十五)加强与兄弟市的沟通,学习借鉴落实责任体系、理清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等方面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依法治安。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规则,做好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推动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政执法。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

1.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一要结合全市实际,灵活地以本部办班、到各县区办班、到企业办班等方式开展特种作业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理论水平,增强其实际操作能力。二要配合省宣教中心在我市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三要依法合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每期培训都有依有据,依法合规。严格考勤及课堂纪律管理,确保参训人员真正参与培训。

2.关注新常态,形成新闻宣传新局面。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为主阵地,以网站、微博等新媒体为手段,加大新闻宣传频度、广度、深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加强市、县安全监管宣传队伍建设,形成新闻宣传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进一步规范传统媒体、新媒体新闻信息的撰写、审批和发布程序。

4.创新方式,形成安全文化新氛围。以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谋划,创新形式,贴近实际,带动各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周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新方法、新载体、新形式,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文化新氛围,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力争2016年持证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零死亡。

(二)按照《河源市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13—2015)》的要求,完成龙川县贝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贝岭选矿厂尾矿库、细坳选矿厂尾矿库及紫金县鸡笼山钨矿尾矿库(3座病库)的闭库工程,并通过验收。

(三)完成广东大顶铁矿、东源县坚基铁矿、连平县锯板坑钨锡多金属矿、连平县泥竹塘铁矿、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和紫金天鸥下告铁矿6座持证尾矿库配套选矿厂安全标准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15家依法关闭的矿山企业日常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五)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非煤矿山行政许可管理制度,指导由县区负责的中小型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和审批。严格执行公示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审批决策等程序,依法开展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六)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非煤矿山监管力度。目前我市非煤矿山行政许可事项绝大部分已下放至县区,争取做到工作前移,重心下移,提高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问题,积极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七)完成2016年矿山安全执法检查任务。

(八)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极端天气期间安全生产检查。高度重视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和防范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做到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要将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作为重点对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强降雨、山洪、泥石流、雷雨、大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

(九)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非煤矿山“双十条”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职业卫生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1.积极推广佛山、深圳试点经验,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已摸底在册的水泥生产、陶瓷制造、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制鞋、箱包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等行业177家用人单位和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用人单位均要开展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用人单位,今年要全面开展。

3.强化用人单位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

4.结合实际开展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有机溶剂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管,努力预防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5.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提高职业病现状评价和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警示标识告知卡设置和职业卫生培训的覆盖率。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的评估和抽查,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基础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6.按照《关于调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指标的通知》(河安监职〔2016〕13号)要求,今年继续推行职业卫生季度评价通报制度,各地要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取长补短,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7.按照“管安全生产要管职业卫生”的原则,积极推动各地优化职业安全卫生职能配置,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8.加大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力度,丰富执法监察手段。要结合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察。加大专家助查力度,争取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监察工作,强化执法技术支撑,发挥执法警示震慑工作。

9.积极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依法查处职业病报告或信访涉及相关企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10.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个县区都要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宣传职业卫生防护知识,进一步增强职业卫生防控意识,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预防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高温和寒冷季节预警宣传,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和通风排毒工作,有效防范职业中暑、中毒事故。

(二)工贸行业监管工作。

1.着力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督促工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配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推动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2.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推动工贸企业自主开展、自愿申请评审。积极培育工贸各类行业标准化典型企业,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工贸行业企业提升本质安全。

3.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要求,指导工贸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督促2015年省、市督查检查发现工贸行业企业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督查检查发现工贸行业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落实专人跟踪督办、限期整治;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4.继续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继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重点对涉粉尘防爆企业存在抛光工艺、工位数在30个以上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作业场所超过10人、未严格执行清扫制度等企业加大整治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切实提升整改水平。

5.继续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继续深化专项治理,重点对涉氨企业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和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制冷方式的企业,以及使用快速冻结装置、且快速冻结装置没有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的企业等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强化监管监察。

6.继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制定有限空间隐患排查通用标准框架,分行业对不同风险系数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在 2016 年底前完成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属地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液氨使用、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依法加强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规范安全行政许可审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指导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许可,及时解决行政许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切实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顺利完成我市因《目录》调整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的新领(变更)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行政许可督查,指导督促各地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工作。

(二)深化排查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健康发展。

1.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规范中央驻我市企业隶属成品油库、租赁加油站合法经营。着重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措施, 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规范自助加油站设备设施,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控制系统和安全设施有效、可靠运行。

(三)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安全专家、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在重点时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和督办存在问题,跟踪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2.加强重点监管执法。根据《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完善本市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认真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工作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超原许可核定的方式或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取证企业将自有生产储存设施出租给其他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企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适时组织监管业务培训,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指导性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交流有效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检查执法能力。依托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开展多元化的监管人员学习培训。争取更多机会参加省安全监管局培训班和赴其他先进地区学习“取经”。

(四)加大联动力度,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1.落实信息流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将流向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停销”措施,加大处罚。督促企业确保仓库现场网络畅通,能够通过流向标签查询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含药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切实提高流向监管信息化水平。

2.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家助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批发企业的产品流向制度落实情况、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情况;排查零售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超量储存和依法经营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档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消除各种隐患问题。

3.突出强化“打非”工作。依法加大“打非”力度,强化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独立或联合立案查处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发挥公众的举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醒与震慑作用。

(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按时完成易制毒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季报和年报工作。积极配合市禁毒委、公安等部门禁毒工作。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见河安监执〔2016〕22号)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和推进各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依法履行执法监察职责,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健全完善执法监察体系,严格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着力改进执法监察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年度执法监察完成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及行政处罚“回头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继续健全完善执法监察体系,确保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验收后不松懈;同时按《河源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力争年底前东源、紫金和连平县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达标验收。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持续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力争行政复议不被撤销,行政诉讼不败诉,确保执法监察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主要任务。

        1.依法履行执法监察职责。

        (1)严格实施年度执法监察计划。深刻认识执法计划对于履职尽责的导向作用,在市政府批准同意下,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工作职责,科学合理地制定执法监察的年度计划。增强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的执行刚性,细化分解执法任务,制定季度或月度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注重把握实施进度,确保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2)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确保执法监察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持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行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的部署,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执法内容,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春节前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和节后复工复产专项执法检查;汛期、雨季,重点针对非煤矿山开展执法检查;高温季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部署开展“执法监察警示”活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组织开展综合性的执法行动;不定期开展执法监察“回头查”,强化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组织实施年度联合执法方案,积极组织、协调、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突出立案查处,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确保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增强法律的执行效果,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作出处罚决定20日内公开相关执法信息。

        3.健全完善执法监察体系。

        (1)全面推进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局部署和达标创建文件和《河源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将召开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各县区执法监察标准创建工作,力争年底前东源县、紫金县、连平县完成标准化创建,并通过验收。

(2)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优化调整执法监察队伍结构,选配与执法监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加强执法培训和工作交流,定期组织执法业务培训,确保新进执法监察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开展纵向联合执法,举办典型案例研讨,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传帮带,提升执法监察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提高执法监察保障能力和装备配置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确保执法监察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4.严格规范执法监察行为。

        (1)自觉执法监察制度。我局已通过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达验收,达到一级标准。我们将守住成果,自觉执行执法监察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完善执法监察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过程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归档、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程序。

        (2)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持“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量罚合理、程序正当、文书规范、档案完备”的原则,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力争行政复议不被撤销、行政诉讼不败诉。严格案件审理程序,切实做到调查与审理、决定相分离,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鼓励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依法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全面总结案件办理经验,指导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

        5.着力改进执法监察方式。

        (1)改进执法检查方式。采取基层执法人员具体操作,市 执法人员现场指导的执法方式,经常性开展纵向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基层执法监察工作的传帮带。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以“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执法检查的单位不得少于年度执法检查单位总数的30%。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力度。引入购买服务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和检测检验机构作用,增强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加强行政执法统计的分析运用,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检查。

        (2)探索推进“移动执法”。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企业信息网上共享、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步骤网上留痕,大力实旅“移动执法”,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各地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逐步配备与信息系统相匹配的执法终端,夯实“移动执法”装备保障。

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

1.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工作流程和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措施,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在岗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2.完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确保信息报告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3.加大对县区安全应急机制的指导,明确职责。

4.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在事故处置中的职能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参与、资源共享、快捷反应”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的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体系。

5.加强调研,积极推进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监测预警、处置联动、评估分析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机制,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6.建立应急联络员制度。与市政府应急办、公安、三防办、气象、国土、环保、消防、交通、海事等部门联系,建立联络员,实行应急救援物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二)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仓库储备目录

2.开展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模、布局和方式的调查摸底工作,形成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目录,实现资源共享。

3.加强市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4.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预测分析、应对处置、评估分析等方面的智囊作用。

5.以好的应急救援经验为试点,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促进各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继续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是实地检验应急工作的重要途径,指挥中心会同市矿山救护队计划全年进行7次演练,其中非煤矿山方面救援演练5、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方面应急演练共2次。

(四)继续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1.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册、报刊、广播及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促使企业认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通过市安全生产协会为企业提供应急预案评审咨询,由协会负责组织预案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评审质量。

3.进一步完善预案备案程序,强化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逐步进行申请、受理、评审、登记,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备案手续。

4.要求企业将岗位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措施在对应岗位上墙,并加强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

5.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年”行动为契机,加大应急预案方面的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五)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县(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数据维护和更新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调用的协调机制,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日常应用,充分发挥其智能化的功能特点,广泛应用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中去,提高事故救援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工作进基层、进企业、进班组,着力加强高危行业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水平,熟悉应急措施,掌握处置要领,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