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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信访局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3 16:28:57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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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市网上信访处理中心:

《河源市信访局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通过,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信访局

2018813

 

 

河源市信访局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委办发[2018]1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一)把普法作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我局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牵头单位:综合科、督办科

    具体措施:①根据实际需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题,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跟进、推动落实局党组议定事项(综合科负责)。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要点》,作为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普法任务落地见效(综合科、督办科负责)。③及时向市普法办报送普法及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综合科负责)。

    (二)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我局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制定《2016-2020年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已完成)。②制定国家信访局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已完成)。③制定国家信访局2018年度普法计划(已完成)。

    (三)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推动成立落实普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领导和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名单如下:组长:李洪钧,副组长:陈锦璇、钟杞祥、吕伟兵,成员:何桂玉、刘平、欧伟东、陈薇、刘志奎、刘伟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在综合科,由分管领导吕伟兵具体抓负责普法实施工作,刘伟生为联络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

    (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内容。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综合科)。③通过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平台,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信访的经验做法(综合科负责)。

    (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的系列法规政策文件,增强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②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项部署和面临的形势任务,通过举办专题辅导,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③拟定局机关干部2018年度法律书籍荐读目录。④重点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诉访分离、分类处理、逐级走访、律师参与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六)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运用信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新闻媒体宣传群众信访相关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信访。

    牵头单位:综合科、办信接访科、网上信访处理中心

    具体措施:①深化“互联网+信访宣传”,建好局门户网站及微信、政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图文报道、微视频等形式,介绍信访相关政策和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按照程序信访(网上信访处理中心负责)。②研究起草《群众来信指南》,并公开发布宣传,引导群众规范来信(办信接访科负责)。③印制《信访条例》《依法逐级走访手册》《访诉分离须知》等材料向来访群众发放,在接待场所播放语音宣传告知,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引入电子触摸屏开展普法宣传(办信接访科负责)。④通过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访系列宣传,解答群众网上信访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并制作网上信访宣传册向来访群众发放,引导群众变走访为网访(网上信访处理中心负责)。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

    (七)健全完善市信访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干部学法主动化、经常化。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②列入机关“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进机关干部学法主动化、经常化。③健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及时整理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服务党组决策。④适时组织开展局机关干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的检查活动,随时做好迎接各级普法检查相关准备。

  (八)加强对信访干部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适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培训,增强信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②举办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培训班,安排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有关课程,并邀请信访问题集中领域相关部门就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解读辅导(已完成)。③召开信访局长工作会议围绕法治化建设有关内容作专题学习研讨。

   (九)加强对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把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②在《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周年纪念日,开展一次信访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十)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购买发放相关法律书籍。②适时组织法治讲座、辅导报告。

    四、及时主动向社会开展普法

  (十一)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进行解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对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制作情况介绍和问答口径。②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信访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

    (十二)在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加强对信访人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化解矛盾纠纷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牵头单位:综合科、办信接访科、督办科、网上信访处理中心

    具体措施:①在办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接待群众来访、实地督查、分流劝返等工作中,加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办信接访科、督办科、网上信访处理中心)。②与业务部门共同收集整理信访人对信访法规政策的常见问题,分批编制常见问题宣讲手册(综合科负责)。

    (十三)针对信访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信访干部和法律顾问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通过召开媒体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对热点问题进行权威解读,正确引导舆论。②及时制定和更新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增强宣传讲解的权威性和针对性。③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六、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十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参与信访工作的社会律师作用,在信访问题处理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牵头单位:综合科、办信接访科

    具体措施:①落实《国家信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推动公职律师参与领导接访、信访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综合科)。②将普法情况作为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公职律师年度述职总结报告应包含普法内容(综合科负责)。③充分发挥参与来访接待工作的律师作用,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办信接访科负责)。④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研究解答在信访问题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综合科负责)。

    (十五)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发布,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牵头单位:综合科、督办科

    具体措施:①利用局门户网站公开实地督查信访案例,突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情况(督办科负责)。②收集汇编包括依法分类处理在内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综合科、督办科负责)。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十六)在巩固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发挥《河源信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②在接待场所、分流劝返场所播放或张贴宣传资料。③通过局机关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栏张贴资料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

    (十七)注重依托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普法栏目,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十八)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信访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信访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八、组织领导

    (十九)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资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①定期检查调度普法责任落实情况。②在经费预算、管理等方面,尽可能为普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信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综合科

    具体措施: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十一)加强对县区信访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综合科、督办科

具体措施:①督促指导县区信访部门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综合科、督办科负责)。②督促指导县区信访部门成立“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情况,建立顺畅的沟通指导渠道(督办科负责)。

 

附:河源市信访局普法责任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突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积极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宣传活动。

3.积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学法,重大决策前进行评估、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计划”,通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形式进行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年度学习时间不低于30 学时。

5.积极参加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

6.向社会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河北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以“依法信访”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7.经常性组织开展依法打击非法信访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9.指导信访人在法律援助救助、行政救济范围内寻求律师服务和行政救济指导,注重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向信访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0.加强信访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信访知识教育,运用讲座和动画,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