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实施 “乐游河源 圆满暖冬” 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实施 “乐游河源 圆满暖冬” 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方案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现将截止 2026 年 1 月 31 日已提交纸质资料的河源市 “乐游河源 圆满暖冬” 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第一批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3天(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二、拟补贴名单详情
1.河源市国中旅行社有限公司 4710元
2.广东多乐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4010元
3.河源市绿都旅行社有限公司 30030元
4.河源市那山水旅游有限公司 3660元
5.河源市新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6480元
6.河源市循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920元
7.河源市源城区众悦国际旅行社 1020元
8.河源市粤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650元
三、补贴资金使用说明
本次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资金总额遵循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补完即止原则,本次第一批拟补贴资金共计93480元,将按规定程序拨付至各旅行社指定账户。
四、异议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762-3387555(田伟)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商务小区6栋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流推广科
电子邮箱:18823686662@163.com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无异议后,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按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完成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各旅行社账户。
2.本次公示内容同时在河源市政府网站、万绿河源微信公众号、“乐游河源”小程序发布,同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贴资格,收回已拨付资金,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乐游河源 圆满暖冬”旅行社引客促消费补贴资金审核明细表(第一批)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