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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送达《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10:46: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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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优思卓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我局查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在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你公司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L-GD-100791)。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我局采取直接送达和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河)文综罚字〔2025〕3021302号《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