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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28 17:09:0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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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河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我市于2009年开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已认定5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19年11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7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非遗传承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认定要求、认定周期、认定原则、认定条件、申报途径和材料、审核上报、材料复核、初评审议、公示及异议处理、审定公布、档案管理、传承人权利及义务、部门职责、考核评估机制、表彰奖励机制、退出机制、变故处置、相关衔接、解释权、实施时间等。

       《办法》确定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和程序,强调了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的开展,建立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实施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whgdlytyj/tzgg/content/post_516773.html

       原文件政策图文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whgdlytyj/tzgg/content/post_526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