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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评估和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10 17:50:4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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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花朝戏、灯彩(忠信花灯)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经我局审核,提出如下评估意见:

       花朝戏保护单位:紫金县花朝戏剧团,因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于2012年5月22日变更名称为:紫金县花朝戏传承发展中心,同时保留“紫金县花朝戏剧团”牌子;为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规定,2020年4月,“紫金县花朝戏剧团”注销并缴销印章。花朝戏保护单位运行良好,能根据相关职责正常开展花朝戏保护和传承工作,评估合格,建议核准单位名称后,继续作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花朝戏的保护单位。

       灯彩(忠信花灯)保护单位:连平县文化馆,运行良好,能根据相关职责正常开展灯彩(忠信花灯)保护和传承工作,评估合格,建议继续作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灯彩(忠信花灯)的保护单位。

       现对评估意见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馈(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与非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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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