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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河源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0 10:50:4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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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体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下属各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

为了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根据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第十九届 “体育节”活动的通知》(粤体群〔2018〕83号要求,广东省第十五届省运会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2018年河源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本次活动将结合“创文”和市第十三届客家文化旅游节等工作安排,突出文化、体育、旅游助力“振兴乡村”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奏响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系列活动主旋律,推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活动时间

8月4日至8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举行2018年河源市首届古驿道定向越野赛暨河源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共同主办,由东源县体育局、东源县双江镇人民政府承办。

2、举办市区广场舞、足球体育活动。由市体育局、源城区体育局联合举办,由源城区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

3、组织开展系列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咨询、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等活动。由各县区、各单项体育协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当天,市县区各公共体育场馆要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四、宣传口号

1、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大美河源、百姓舞台。

3、精彩省运齐参与,全民健身促健康。

4、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都是健身日

5、我健身,我快乐

6、天天健身,天天快乐

7、好体魄,好生活

8、全民健身,你我同行

9、更高兴,更快乐,更强壮

五、活动经费

1、由各县区、各单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筹措解决活动经费。

2、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活动经费,保障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今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落实年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年,又逢改革开放40周年和河源建市30周年纪念,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县区、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要结合“创文”和市第十三届客家文化旅游节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区、各单项体育协会要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向广大群众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为河源创文添砖加瓦、再立新功

(三)加强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在开展我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过程中重视使用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标志、全民健身日主题歌曲(可在大众体育网下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县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形成河源特色

 (四)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圆满。根据《关于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活动主办单位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管理原则,主动向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备,切实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等时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参赛人员购买保险、签订自愿参赛责任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活动场地、设施等隐患排查,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结束后一周,各县区、单项体育协会要将开展活动的台账(含方案、规程、新闻通稿、活动图片、质效评价表等资料),报市体育局群体科,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

联系人:叶华兵,电话:3389631,邮箱hyqt88@163.com

 

 

                       河源市体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