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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和平县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三批项目入库复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30 15:32:4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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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第四批)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5〕63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复核,和平县新云庭购物广场建设项目符合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和平县)第三批项目的入库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10月12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101。


  附件:中央资金第四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和平县)第三批拟入库项目明细表.xls




河源市商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