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5至12月接续开展河源市“广东优品购”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名称
河源市2026年5至12月“广东优品购”活动
二、实施期限
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各品类活动时间以具体实施日期为准,具体申领方式详见后续发布。
三、活动资金
按照“总额控制、先领先得、用完即止”原则进行补贴,如果活动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公告结束活动。
四、活动内容
按照全省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资格券等方式发放补贴(发放形式根据我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活动具体如下:
(一)汽车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6万元(含)至8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8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新购车辆价格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车辆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每位消费者可补贴一次。
●申请资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
②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信息
③支付凭证
④所购汽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⑤所购汽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照片
⑥所购汽车《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照片
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请资料
●注意事项:
①消费者需在河源市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申请补贴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应在2026年5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期间。
②申请补贴车辆应于2027年1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车辆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③补贴资金发放前,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④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不限。
⑤消费者在领用汽车购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同一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叠加享受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⑥活动实施期限内,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开展的“广东优品购”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资格。如省对汽车购新补贴活动有其他要求,按省要求执行。
(二)电子产品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河源市报名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最终销售价格6000元以上(不含)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电子产品进行补贴。最终销售价格为商品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的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件商品定额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注意事项:
①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的支付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销售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不得早于活动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7年1月15日。
②消费者在领用电子产品购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促消费补贴。
③活动实施期限内,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消费者已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开展的“广东优品购”活动中享受相同产品品类补贴的,不影响其在本活动中的补贴资格。
(三)“食在广东”餐饮消费券
对个人消费者在河源市参与活动的餐饮商户进行餐饮消费的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分普通类和宴席类。普通类标准分四档:20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0元抵用;100元券,单笔消费满500元抵用;40元券,单笔消费满200元抵用;20元券,单笔消费满100元抵用。宴席类标准分五档:100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50000元抵用;60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30000元抵用;40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20000元抵用;20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10000元抵用;1000元面额,单笔消费满5000元抵用。各面额按规定数量配比投放。
(四)特色优品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河源市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品类进行补贴,补贴品类和标准后续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餐饮发票抽奖活动
个人消费者取得河源市餐饮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可参与抽奖。具体方案待后续公布并组织实施。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