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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5-01-21 19:39: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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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

近期,我市二手车交易纠纷时有发生,部分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未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范经营,存在交易过程中不确认卖方身份证明、不核对车辆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不签订合法交易合同、实施委托交易时不出具车主授权委托书等问题,甚至在原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交易其名下所有车辆,损害车主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车经营行为,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三章“行为规范”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节 “转让登记”等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时,需确认双方的身份证明、核对车辆所有权或者处置权、是否签订合法交易合同,实施委托交易时需出具车主授权委托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当面核实、视频核实(须截图)、照片核实(持身份证、同意交易凭证等)、电话核实等方式方法核验交易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统一存档备查。

对未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规定》落实相关规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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