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在河源市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投资,参照执行。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河源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河源市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河源市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执行。
二、报送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报送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
四、申报内容
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
五、其他事项
2023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2023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六、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河源市商务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