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企业参展扶持费用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请示》的批示精神,现将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企业参展扶持费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日-2月7日(7天)。如对安排计划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 0762-3387036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xlsx
河源市商务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