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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14:43:2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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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专门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水利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推进农村供水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灯塔盆地灌区项目等民生工程以及河湖治理与生态修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扎实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的水利答卷。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站进行在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3月4日,我局还在市会议中心东江厅举办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努力创建模范机关,全面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演讲比赛,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效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2023年河源市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水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干部职工自觉学习、模范践行,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水利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推动我市水利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人事变动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我局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均由局党组扩大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城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同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结合水利实际积极落实我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部署安排,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把水利普法融入水利法治实践全过程,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水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积极引导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开展各项水事活动,不断推动水利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和梳理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经梳理完善,目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责清单共有149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95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它7项。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优化推进“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改革,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便民模式,按要求对市级共18项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普及了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宽入严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水利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河源市水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抽查计划,对标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了“一单两库”,按要求全程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确保水行政检查公开公正透明,至9月底已按计划完成了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了“互联网+监管”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共30项水利监管事项的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和监管事项覆盖。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联合法律顾问对本局共21项事项依法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标对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不断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水利重要领域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同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按要求报送了清理结果 。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了对局领导班子、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并签订有关责任书、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

(七)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涉及水利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等重要事项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程序。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公平竞争的审查,确保依法行政。

(八)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网上明确公示了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及标准。是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积极推行河源“粤执法”上线应用,充分应用河源“粤执法”平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开展和公开公正透明。做好相关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编目挂接及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归集工作。同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有关部门做好水行政执法监督的其他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和提高执法效能。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涉及水行政执法的相关事项信息,并对信息录入公示实行及时的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调整充实了水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水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目前我局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公务员中已有26人经过考试获得了行政执法证。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印发了《河源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河源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增强执法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2023年以来,全市水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巡查936次,出动执法人员3562人次,巡查河道7.6万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9次,有效遏制我市河湖区域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省、市投诉举报量大幅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七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了对局领导班子、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并签订有关责任书、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派出检查组对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集中供水、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廉洁。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制定了《河源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023年河源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河源市水务局2023年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组织开展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春节假期、全国“两会”、五一假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2023年“龙舟水”期间,每周派出6个工作组到县区开展水利工程“一线三排”,共派出1788人次检查全市水库电站安全运行情况,确保安全度汛。九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2023年汛期,市水务局启动水利防汛Ⅲ级应急响应3次、Ⅳ级应急响应5次,派出工作组82组次、332人次。各县区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共47次,派出工作组190组次、2772人次。微信推送山洪灾害、台风防御指引信息100万条,向基层责任人发送山洪预警短信17818条,向公众发送风险提示短信近300万条,调度枫树坝水库、梯级电站等重要水工程20宗次,成功防御“龙舟水”和台风“海葵”等强降雨过程,全市水利系统连续4年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防御目标。

(九)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严格落实“综治”和“创平”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治”和“创平”工作领导小组,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就排查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指定专人负责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我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有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工单的办理,每月对投诉及建议和咨询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更新知识库,对于12345转来的投诉及建议和咨询等在职能范围内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和办结回复。2023年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供水诉求及供水建议和咨询等共1426宗,已办结1406宗,正在办理20宗,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深入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各类水利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及时动态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的相关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了政府网站部门(市水务局)集约网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本局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同时,2023年度举办了主题为“携手公益诉讼,强化依法治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及其他有关水利安全、防汛安全、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水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组织全市水利系统举办了6场共600多人次参加的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培训;组织1897人次开展了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网络培训;组织1410个责任人召开了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视频培训会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涉水执法范围广、执法对象多,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水行政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配备还不够完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执法人员的业务办理能力有待提高。随着行政执法工作标准、信息化程度、办案准确性时效性逐年提升,县、镇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的广度和深度尚有差距,对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操作水平还不够高。存在行政检查还不够规范,发现问题、移交线索的能力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水利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局各内设机构开展现场普法工作多局限于市区范围,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不够。水行政法规如河湖管理、农村供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等方面的普法对象点多面广,多在县、镇、村,水利普法的进村入户力度欠缺,也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基层群众对水利法规的认识还没有入心入脑,不够敏感,水利法治整体氛围还不够浓厚。

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市、县、镇各级水利工作部门水利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面对新老水问题交织的复杂水情,水利法治建设距离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还有差距,统筹协调本级内设机构共同推进水利法治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和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水利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水利行政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完善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后评估等工作。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违反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努力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加强纠错问责,将行政执法情况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任考核相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落实“综治”和“创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及时有效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营造良好水事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