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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水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10:44:4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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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专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推进农村供水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灯塔盆地灌区项目等民生工程以及河湖治理与生态修复、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扎实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的水利答卷。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登录中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站进行在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来,我局还将举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模范机关创建实际成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扩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效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年度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的通知》,按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积极参加网络答题活动。同时,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引领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引领水利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提升水利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依法治水管水水平,推动我市水利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人事变动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我局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均由局党组扩大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城同志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同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

       (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并结合水利实际积极落实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把水利普法融入水利法治实践全过程,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水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积极引导管理人和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开展各项水事活动,不断推动水利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发了《河源市水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行政处罚法,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科室和单位结合贯彻新行政处罚法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第二次修订)》,严格按新标准新要求规范水行政执法。印发了《河源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积极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及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了省水利厅最新汇编的水法律汇编、水利法治工作手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及解读三本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在全市水利系统学习贯彻。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和梳理完善我局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经梳理完善,目前我局的权责清单共有148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95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它7项。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优化推进“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改革,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便民模式,按要求对我局共1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普及了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宽入严管”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水利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河源市水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抽查计划,对标编制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了“一单两库”,按要求全程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确保水行政检查公开公正透明,至9月底已按计划完成了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了“互联网+监管”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互联网+监管”共30项水利监管事项的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和监管事项覆盖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联合法律顾问对本局有关事项依法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标对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不断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水利重要领域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压实部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同时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并签订有关责任书、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

       (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强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涉及水利规划建设及监督管理等重要事项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程序。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公平竞争的审查,确保依法行政。

       (九)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网上明确公示了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及标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新要求。转发了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第二次修订)》等规范行政执法的文件,严格按新要求新标准规范水行政执法。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编制的相关工作,做好拟下放镇街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的收集报送工作,做好配合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工作。三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涉及水行政执法的相关事项信息,并对信息录入公示实行及时的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暨非现场执法的有关工作。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活动,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了水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的水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目前我局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公务员中已有11人经过考试获得了行政执法证。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加强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全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积极开展各类执法巡查工作,河湖“清四乱”“五清”行动、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采砂、水事违法行为查处等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全市水政执法队伍共开展执法巡查1124次,出动执法人员4064人次,巡查河道7.05万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54次,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宗,没收违法所得5.4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金额80.26万元,水行政执法取得明显成效。八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派出检查组对全市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集中供水、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廉洁。扎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及时组织开展“一线三排”工作,2022年先后10次组织水利系统干部检查全市水库电站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了全市625宗水库、821宗小水电站、31宗在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化解“龙舟水”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同时,针对排查出的404个水库、水电站隐患,已立行立改308个,剩余96个隐患已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十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持续做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2022年入汛以来,启动水利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次、Ⅲ级应急响应2次、Ⅱ级应急响应1次,各县区水务局启动应急响应35次。各县区水务部门及时处置山洪灾害预警83个,向镇村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预警短信9756条,提醒当地政府转移群众13186人。全市有105个智能水位预警器站点发出水位报警信息,及时提醒当地群众6986人转移避险,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东江干流梯级电站58宗次,其中5次向枫树坝发电公司下达防洪调度令,充分发挥了削峰错峰作用,基本确保了龙川县城安全。面对50年来最强“龙舟水”,我市水利系统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市水务局被市政府评为防范应对近50年来最强“龙舟水”表现突出集体。

      (十) 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严格落实“综治”和“创平”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治”和“创平”工作领导小组,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就排查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指定专人负责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工作,我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设有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工单的办理,每月对投诉及建议和咨询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更新知识库,对于12345转来的投诉及建议和咨询等在职能范围内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和办结回复。2022年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供水投诉及供水建议和咨询等共1775件,已办结1757件,正在办理18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一)深入推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各类水利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双公示平台、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等及时动态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的相关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了政府网站部门(市水务局)集约网与政务新媒体的风险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在市政府网站部门集约网主动公开规章制度、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46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本局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相关工作,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同时,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加强了对水行政工作人员的水利安全、防汛安全、行政执法等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水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2022年,全市水利部门共组织160多人次参加省、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培训;组织1897人次开展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网络培训,组织1410个责任人召开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视频培训会议。

       二、存在问题

       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力度仍需加大;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还有待深入落实;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水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夯实法治基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贯彻。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水利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水利行政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完善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后评估等工作。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执法标准规范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及违反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努力确保工程建设高效廉洁。加强纠错问责,将行政执法情况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任考核相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落实“综治”和“创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水利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及时有效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营造良好水事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