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河源市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的政治态度、过硬的政治作风,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副局长和总规划师为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落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巡察反馈后,党组书记先后组织召开7次党组会、3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工作安排,及时研究重要问题,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以上率下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标本兼治。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方面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紧盯具体问题,着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也注重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强化系统施治,逐字逐句进行分析,逐条逐项研究落实。研究制定《市水务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有关措施、工作要求等。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照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解任务,为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加强督办。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每月督促各科室各单位逐条逐项有力推进,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加强汇报。各科室各单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及时分析研判、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督促落实。三是对账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把关后进行集中销号。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
第一方面问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兴水惠民职责有差距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供水保障方面的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二是通过“第一议题”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9次,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2022年开始对各县(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纳入河长制一并考核。二是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水土保持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河源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已批复的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现场检查指导。
(三)关于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大力开展取水问题整改专项行动,1690宗河道外取用水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规模以上地表水取水户均已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二是2022年以来,我市组织完成了东源县石大水电站、和平县黄蜂斗水电站、连平河头一级水电站取水许可审批,均按照水利部《取水许可申请书》最新版的程序要求发证。三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召开市管取水企业工作座谈会,派出督导组到龙川县、紫金县、江东新区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整改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河源市2022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审议通过《河源市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等10项意识形态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针对各科室各单位存在的风险点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并相应提出了措施。四是邀请市委党校老师开展《意识形态安全》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筑牢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防线。五是加大对群众反映水利问题的处置力度。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水利问题,做好信访件的登记、处置、督导等工作,组织人员对县区在舆情处置、业务指引等方面开展工作指导,指定专人及时跟进,要求县区定期上报处置情况,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核查处置结果。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涉及非法采砂、重复投诉等举报线索的重视,抓紧抓实该类问题线索的核实和处置。六是强化保密工作。召开保密工作警示会议,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开展保密工作知识及能力学习培训。规范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对重点部门强化日常检查,提高保密业务水平。
第二方面问题,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不主动,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跟踪督办和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区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逐项跟进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县区执法监督工作,安排人员跟进核实案件办理情况。二是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2个检查组到各县区水务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组对各县区水务局2020年以来涉水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监督检查小组统一整理、统一汇总、统一反馈,指导各县区水务局完善和整改。
(二)关于担当作为不主动,统筹城乡用水保障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邀请市人大代表到市区供水企业调研供水保障工作,召开协调会议推进水厂建设。目前,城南水厂待项目手续完善后即可投入使用。
(三)关于水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力量,积极通过调任、遴选方式加大市水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区通过增设内设股室水政监察大队、申请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和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等,有力加强了水行政执法队伍。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执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宗,行政强制案件1宗。协调跨县区电站之间水事纠纷1宗。三是做好执法授权各项工作,市、县(区)水政执法主管部门与水政执法支队(大队)已依法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目前全局共有11人持有执法证。连平县、江东新区已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共有15名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龙川县动员31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四是提高水行政执法规范性。市水政监察支队自7月起加强了内部学习培训,派出检查组到各县区水务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各县区水务局完善和整改。五是加强水行政执法的督查指导,要求各县区依法依规和按时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龙川挂牌整治工作已通过考核验收。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强化过“紧日子”思想,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在办公用品方面做到厉行节约。二是规范工会经费开支管理。
(五)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得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水利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2022年度水利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根据各县区自查自纠的情况开展抽查。二是对2017年至2018年度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工作。三是安排财务人员配合业务科室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局派出检查组到防洪处对船塘河治理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互相批评环节的会议记录,形成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展党员,材料经市直工委审批后存入档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并印发了《2022年市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三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活动,持续增强纪法意识。四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共计12次。
(三)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将党组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议分开进行,完善并严格执行《河源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厘清党组会议与行政办公会议的职责范围。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精简议题,充分讨论。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市水务局水政执法人员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二是2022年7月起,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召开学习会议,学习水行政法律法规和传达上级有关要求。目前,已召开学习会议3次。源城区、和平县、连平县、龙川县水务局已先后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或学习。
(五)关于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任免程序,组织人事干部再次学习《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纪实实施细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与执行。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规定,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问题仍然存在
(一)关于七届市委巡察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由各分管领导与相关责任科室认领,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二是定期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做好相关台账,加强谈话提醒的有效运用。
(二)关于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于“非税收入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在巡察期间整改完毕。二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局机关及下属相关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工作。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全市水利工作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水利统筹谋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河源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编制《河源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各县区的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保障市区生活用水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对《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二是密切关注市区供水情况,督促市区供水企业尽最大产能保障市区供水。水旱灾害防御方面:2022年深入开展水库、电站“一线三排”和水库、山塘巡查排险。水利工程总体安全度过“龙舟水”防御期。督促全市水库电站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上岗到位,全力应对“龙舟水”。农村供水灌溉方面:一是灯塔盆地灌区建设有序推进。编制完成《灯塔盆地灌区建设近期实施方案》。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先后召开动工仪式,2022年度8个子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积极申报中央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组织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等向省水利厅提交申报材料。目前,已通过省专家评审并报水利部。三是加快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节水型灌区的创建,目前我市已有3宗中型灌区已经省评定为节水型灌区,3宗评定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达标灌区。
(二)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
水利部交办河湖“四乱”问题:目前,81宗问题已完成整治,整改率为100%。灯塔盆地灌区船塘河治理工程:2022年6月,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转贷资金,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关于推动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进度迟缓的问题
一是全面完成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整改任务。二是各县区核查评估报告均已完成批复。三是各县区“一站一策”退出或整改方案均已完成县级政府批复。四是2020年至今,完成退出电站16座,并对省级保护区内划定后且在核心区、缓冲区违建电站采取关停措施。
(四)关于防范化解水旱洪涝灾害风险隐患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成立河源市防洪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源市防洪规划工作大纲》,目前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经过业务培训和汛期值班值守实践锻炼,防御工作人员已熟悉监测预警平台操作。三是已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工作任务。
(五)关于城镇居民用水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完善市区供水管网。督促市区供水企业制定供水管道老化更新计划,加大管网改造力度。截至目前,共完成供水管网改造23.21公里。二是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用水问题。我局认领的涉及市区“饮水难”问题共254宗现已基本办结,碧桂园水压低、文昌花园用水难等重点问题已解决。县区认领的涉及农村供水问题共168宗,已解决96宗,正在推进解决63宗。我局通过攻坚行动与启动抗旱应急预案,对农村供水水源采用打井取水应急的方式,保障了全市农村供水水量的充足供应。三是组织各县按照省农村供水“十四五”规划,开展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部分县已开工建设。
(六)关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是积极筹措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截至2022年11月底,各县积极通过申请专项债、涉农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推进实施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二是完善农村供水消毒设施。目前已按要求安装水质净化或消毒设备153宗,完成率92.7%。三是完成县区上报农村集中供水完成情况不实的有关问题的整改。
(七)关于结构待优化的问题
一是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招录了1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水利专业的人员。二是结合实际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公开遴选、公开招录计划。
(八)关于选配不及时的问题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实“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贯彻措施,提拔了2名科长、1名副科长,充实中层干部队伍。
(九)关于人员聘用不严谨的问题
建立完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有关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财政标准进行定档定资。
(十)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已将工作出色、条件符合的1名下属单位公务员转任至局机关。二是对长期借用人员,有序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关于下属企业没有彻底脱钩的问题
目前正在办理公司法人、董事会及监事会人员变更手续,向市国资委提出变更申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继续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持续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对标对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领会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巡察整改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加大河湖保护力度,在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四方面持续发力,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把选人用人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之以恒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333157;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5号;电子邮箱:hysswjbgs@163.com。
中共河源市水务局党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