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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河流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日期:2018-06-04 15:27:33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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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5月初以来,连平县强力推进河流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清理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5月25日,全县共清理河道562.6公里,打捞河道垃圾4149吨,基本实现了全县河流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取得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连平县积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长巡河工作。经巡查发现,各镇河流存在漂浮物和垃圾等现象,部分河段还较为严重,这直接影响了连平的水环境。为确保实现连平河流“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县委、县政府于今年3月底出台了《连平县河流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在4月初召开了全县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流治理专项工作动员会,吹响了全县开展“清漂”行动的号角。
       根据工作方案,连平县境内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有66条,流经13个镇、167个村,总长749.02公里,全部被纳入了此次整治的范围内。
       为确保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到位,连平县积极落实保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镇是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求各镇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河长制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制定专项措施,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强化保障资金投入,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统筹安排河流水面漂浮物和垃圾整治专项资金超过132万元,各镇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专项经费投入,全力推进河流水面漂浮物和垃圾治理工作。
       不仅如此,连平县还强化督导、考评制度,实行阶段督导通报制度,各镇统一开展整治行动,并在每次行动后3天内将整治情况报送县河长办及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县河长办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对各镇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在全县通报阶段性进展,对于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时整改。
       数据显示,截至5月25日,连平县已出动8695人次,清理河道562.6公里,打捞河道垃圾4149吨,清理违章建筑物垃圾超过118宗,面积超过8412平方米,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全县河流无成片水面漂浮物的目标,取得了“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阶段性成效。  
       连平县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强化各级河长巡河制度,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开展各级河长巡河工作,做到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继续做好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全力保障水域环境安全,保护好连平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