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停受理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最新通知,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最新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初步测算,截至2026年9月23日9:00时,我市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含已发放补贴)已达到资金总额的78.6%。
二、为做好补贴资金的清算,自2026年9月25日0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停止受理河源市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
三、待资金清算完成后,我局将重新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的补贴申请,重新受理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补贴申请相关疑问可致电0762-3883291咨询。
特此公告。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