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停止受理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实施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0日12:00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河源申请状态为“待终审”的补贴申请共140宗。经测算,国四“待终审”车辆涉及的淘汰更新补贴资金已达到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
目前,河源市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预算已申请完毕,自2026年1月30日15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停止受理河源市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河源市国三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相关申请可致电0762-3883291、0762-3885873咨询)。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按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贴发放以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