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都知道,当车辆因环保检测未能通过年审时,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上路的车辆如果存在某些问题,可能会影响车主的上路行驶。车主们必须了解,让我们来梳理一下这些可能影响行驶上路的问题吧。
▲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能在道路上行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禁止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排放黑烟、黄烟、白烟的车辆能在道路上行驶吗?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禁止黑烟车在源城区(含市高新区)全域范围道路内通行。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只要是排放可见烟的车辆均被认定为黑烟车)。
▲车辆OBD故障状态或者尾气排放数据超标状态时,该怎么办?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报警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送检;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确保车辆达到排放标准。
▲污染控制装置和车用尿素有什么要求?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持污染控制装置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更改污染控制装置;需要添加车用尿素等氮氧化物还原剂的在用柴油车,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添加。
▲车主违规通过车辆年审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