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河环函〔2024〕75号),我局按程序组织评估小组对申请试点的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评估,经专家评审和局务会议审议,拟确定河源市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为做好有关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该事项,如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762-38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