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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候选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7:28:4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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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河环函〔2024〕75号)(以下简称《河源市试点方案》)要求,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布设2个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现已完成1个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布设(位于源城区)。

  为了更好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难的问题,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候选单位。试点申请单位选址须位于东源、龙川、和平、紫金和连平这5个县范围内,收集规模为2000吨/年,增补程序按《河源市试点方案》执行。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试点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申请表》(详见《河源市试点方案》附件1);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3.承诺书、实施方案(详见《河源市试点方案》附件2、3);

  4.符合试点单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河源市试点方案》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件,所有证明材料所附的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附件:河源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docx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762-38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