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战友送达通报与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战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规定,2024年5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复核过程中发现你(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给予通报并进行失信记分。
因其他方式无法将文书送达你(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依法作出的通报与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进行公告送达(内容详见附件)。你(公司)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河源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创业服务中心一楼,0762-3882692)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对深圳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通报与失信记分事先告知书.pdf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