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需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评价并完善。我局组织技术单位对我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补充说明,编制《<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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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补充说明 (征求意见稿).wps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