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环境行政处罚惩教结合的作用,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促进严格执法、自觉守法与普法宣传的有机结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我局编制了《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3年6月14日至30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请寄到: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 邮编:517000
2.电话:0762-3884929
3.邮箱:hyhjzf@126.com
附件: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的起草说明.pdf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