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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09 15:03:2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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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河源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对各县(区)2021年度的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等次:河源国家高新区。

  良好等次: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江东新区。

  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大力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持续巩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