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期间,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河源市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集时间段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