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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16:00:0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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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环〔2022〕17号

  局各科室、分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河委发电〔2021〕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8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河委发电〔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生态环境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加快“融湾”“融深”步伐,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建设,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大力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宪法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公民以及青少年的环境法律素质,增强环境守法与环境维权意识,推进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管理公共事务,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程的重点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谁执法谁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推动我局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主动落实我局民法典普法责任。

  (三)深入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国家安全与发展,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疫情防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做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河源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把学习宣传新《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普法任务,列入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根据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生态环境执法、立案查处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时效。

  (六)深入学习宣传《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做好《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加全社会对《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了解度,提高全社会贯彻实施《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依法加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努力提高《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效果。

  三、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每年组织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列为我局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开展年度网上学法考试。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工作服务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日常巡查监督管理。

  (三)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加强对该条例实施前的宣传。结合“5·22”“6·5”“12·4”等宣传日(周、月),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全面实施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5年)。结合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新出台的法规、规章以及党内法规,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年度工作计划或者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中,突出普法重点,确定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地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2023年开展一次自查,迎接中期督查。

  (三)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对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迎接考核验收。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其他重点学法对象的学法情况;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考试、考核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普法工作职能落实情况;各项奖惩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科室、分局、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科室、分局、单位要根据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整合我局宣传资源,共同做好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并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宣传素材和资料的收集。

  (三)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环境宣传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环境教育基地以及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比较健全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四)加强经费保障。结合实际情况及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