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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09 09:47:0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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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围绕服务全市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加强法治环保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及党史学习。将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着力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表》等文件,通过局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专题辅导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挂钩领导上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内容,加强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学习。

  (三)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制定本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依法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市环保大楼进行宣传,积极进社区开展“疫情防控齐参与,保护环境大家行”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河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在2020年牵头完成扬尘污染防治立法调研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后,全力配合完成《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一审、二审、三审和报备工作,目前《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预计2022年3月出台实施。

  (三)扎实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容缺审批和并联审批,落实环评告知承诺制和环评豁免制,扎实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落地见效,70%以上的项目可通过简单备案完善环评手续或豁免环评,平均审批时限为1天,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建设单位自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下放审批权限,印发《关于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级办理规定(2021年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事项分级办理规定>的通知》,将部分报告书项目和报告表项目下放至县区审批。强化环评信用管理,开展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环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了失信计分处理。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我市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各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各自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召开了启用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会议,对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进行了公告,规范了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印发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试行)》和《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工作规则的通知》,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进行了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55名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1年我局制定了3份规范性文件,按要求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议审议等规范程序后,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成立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流程。按照“谁起草(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开展了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规定编制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公布了热线电话和效能监督电话,设置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全市空气环境、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10类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环境信息的知情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立了预防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小组,制定印发了预防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执法和信访调处,预防和化解涉环境矛盾纠纷工作。制定印发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并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落实200-500元不等的奖励。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认真办理微信举报平台、综合信访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群众反映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办理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有效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截至2021年11月30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25宗信访件中,已办结188宗,办结率83.6%,阶段性办结35宗,正在办理2宗。

  (八)加强系统内法治培训。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系统和“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抓好本局干部职工的日常学法,“学习强国”平台中我局前10名学习标兵的积分均达48000分以上,2021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举办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生态环境执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精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圆满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6件,建议提案办理完成率、网上答复和录入率为100%,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100%。

  三、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尽职履职,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有不小的差距,比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随着我市城市发展步伐加快,机动车保有量激增以及大量二手车的转入导致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多,城市不断扩容过程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还不到位,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仍存在露天焚烧现象等,再加上夏秋季高温少雨不利气象条件以及河谷地形,易于污染物累积不易扩散,导致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四、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依法行政,尽职履职,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治污染、促发展为重点,落实“宽进严管”要求,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积极指导服务企业做好环保工作,严禁环保“一刀切”,坚决避免简单粗暴执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总体安全,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核心竞争力,为奋力推进“示范区”“排头兵”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