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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及张素娟、吴志洪、张淑霞、薛俊送达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9 11:12:5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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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越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张素娟、吴志洪、张淑霞、薛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河源市2021年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发现你(公司)编制(或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失信记分。

  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公司)进行告知,但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邮寄等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公司)送达(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关于紫金县一方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家禽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吴志洪).pdf

  关于连平县田源镇永吉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薛俊).pdf

  关于和平县晟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pdf

  关于和平县晟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张素娟).pdf

  关于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增崧岭互通立交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pdf

  关于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增崧岭互通立交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处理事先告知书(张淑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