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 公告公示
河源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30 17:14:3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一、我市水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2020年(1-11月)我市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9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其中新丰江水库、东江干流监测断面水质保持Ⅰ类和Ⅱ类;地表水劣Ⅴ类比例为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均达到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空间管控,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全面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科学划定“三线一单”,根据水环境敏感性和承载力合理规划区域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全力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严格落实《河源市推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工作方案》《河源市产业环保准入条件和项目环保准入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加强源头防控措施,严防污染向我市转移。

  (二)加强重点水体保护与治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河源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专班工作组,全力推进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巩固提升优良水体。我市出台“河源水十条”,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并且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实行市考断面、重点支流水质季度排名制度,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三是全力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20个环境问题整治,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3个,制定饮用水源污染应急方案,积极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四是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20年12月底,东埔河(白岭头河段和黄子洞河段)黑臭水体已完成综合整治及效果评估工作,达到消除黑臭要求,完成消除黑臭任务。五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河源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基本完成2020年排查任务。

  (三)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9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10座,城市(县城)污水管网已铺设约500公里;建成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9座,建成镇级污水管网624公里;全市自然村污水收集完成率为85%、行政村污水治理率为60%,均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要求,各县区均建设有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套有镇级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池,形成“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据统计,我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8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6.43%。

  (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印发实施了《系统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河源市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52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55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创建成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东源县被评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完成新丰江水库1公里范围内3.58万亩桉树林和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1公里范围内0.58万亩桉树林退出任务,完成了新丰江库区5000亩桉树林改造试点项目的种植和抚育。

  (五)强化监督,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不折不扣从严从速落实督察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03宗案件全部办结;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9项任务和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20项任务已全面完成;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32项任务(7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合并整改),已完成22项,剩余10项正在全力推进中。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工作。我市制定有年度监测方案,定期进行监测,并且对于国控、省控、市控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及其他重要河流均设置有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水质保护提供科学支撑。

  (六)创新探索开展收购水浮莲试点工作。在全省首先创新探索开展收购水浮莲试点工作,于2020年4月26日正式印发《河源市收购水浮莲助农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采取“3+N”模式(每条支流由“3位民间河长+本地河湖保护志愿者”组成水浮莲收购助农全民行动公益计划管理服务小组),对群众打捞上来的水浮莲以重量或数量(篓)计费进行定期收购。该项目共投入1050万元,试点工作顺利结束,累计收购水浮莲233.36万斤,惠及村民2756人次,实现河湖治理与农民尤其是贫困户增收“双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一直以来的努力,我市水质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要继续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优战。

  (一)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认真做好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水质保护工作,切实加大东江、新丰江水库优良水质保护力度,紧盯国考省考断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督促加快完成东江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推进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管理,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安全。

  (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禁养区全面清理、不留死角,限养区只减不增,适养区规范养殖”原则,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努力推广“种养结合”“以种定养”的生态养殖模式。定期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严防养殖污染反弹。

  (三)全力控制农村种植面源污染。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在加强化肥、农药源头管控基础上,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加快推进桉树林改造,引导位于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桉树林逐步退出。

  (四)加快完善生活污染基础设施。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目标,加快完善城市(县城)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落,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处理站,对于散居户优先采用土地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