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意见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自由度建设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建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明推动我市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 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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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