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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16:20: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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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完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着力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需要。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广播等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1321 条,内容涵盖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网上办事、工作业务、公众互动等综合信息。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已网上回复,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的事项,也无因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主要公开机构职能类、法律法规类、环保业务类、环境质量类、专题专栏类、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县区环保等方面信息共1100多(条)篇。

2、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在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珠江环境报、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河源晚报、河源电台等媒体发稿1000多篇次。

    3、通过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河源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微博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生态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提供有关环境质量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并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举报,发布生态环境信息1600多条。

    4、通过内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出版《河源生态环境》4期,公开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要领导讲话等信息。

5、公开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

通过《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公开我市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枫树坝水库、东江河源段(龙川铁路桥国控断面、江口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国及省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本局一楼电子显示屏发布各监测点及市区实时空气质量指数。

6、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设立项目环评公示、项目验收专栏,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前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公布报告书报批稿简本,并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公开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公开了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称、地址、主要污染物等相关信息,公开每季度河源市国控污染企业监测数据信息。在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我市41家国家、省、市控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信息,方便公众随时上网查询企业环保自行监测信息。

8、公开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网页公开了2019年度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共14份,被处罚者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转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条,全部按要求及时把相关信息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我局的网页版式,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根据内设机构职能合理设置版式,做到访问便捷,不断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各科室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或者提出处理建议。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消极、措施不力不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的科室和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1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1347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对此,我局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注重信息时效性,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